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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危害公共安全量刑标准有哪些

超员危害公共安全量刑标准是对驾驶员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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