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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财务人员量刑

 一个“非吸”案子,公司的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业务骨干11人均被检院以“非吸”提起公诉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法定刑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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