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不是
判刑的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就是
当事人涉嫌构成
犯罪已被刑事拘留。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判刑,还要由
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查。 2、刑事拘留是一种
强制措施,不是
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
逮捕的会
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3、没有
非法拘留罪,只有
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希望能对你第80条涉嫌隐瞒罪的罪刑事拘留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