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按照
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
合同法》(起废止)第 11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一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理念,表明了违约金的赔偿性特征,同条第 3 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义务'。这一款规定的违约金便带有惩罚性质。 因此,除非出现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否则均需要支付违约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
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