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程中,一般是先支
付定金,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开始支付首付款,并准备
银行贷款的相关手续,但是,现在房贷能不能申请下来谁都不敢
保证,毕竟决定权是在银行手上,那么,如果贷款没有批下来,怎么办呢? 首先还是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能贷款成功?如果是因为
买房人个人收入或
征信等个人原因,则属于买房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如果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导致的,则并不是买卖双方的原因,可互不承担责任,
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已支付的款项。 我国《
民法通则》(自废止规定
当事人一方
违反合同的
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自废止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