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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实缴股本股份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去税务局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款,取得完税证明,最后到工商局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提交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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