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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谁来办

不动产抵押登记谁来办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8 15:47:50 已帮助38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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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各位不动产抵押登记谁来办呢?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条例的手续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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