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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子女抚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给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子女抚养的主体是带孩子的夫妻一方,而承担离婚后子女必要的抚养费的是夫妻另一方,即子女必要的抚养费应由不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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