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不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时应准予离婚,首次未判离可在六个月后二次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先经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起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感情确已破裂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感情破裂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若首次诉讼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诉讼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并准予离婚。如果在离婚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比如证据准备、诉讼流程等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