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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人民法院

构成拒不执行民法院判决裁定罪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三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对于构成要件中“情节严重”的认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

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看其有无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法进行的;

三看其有无抗拒、阻止、妨害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行为。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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