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
2、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将投入额。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4、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5、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