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受害人应妥善保管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为确定医疗费提供依据;同时保留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等的相关材料。
(二)积极协商
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计算赔偿数额,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三)法律途径
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