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清晰阐述离婚诉求和事实理由。
(二)被告需明确自己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若要委托应尽快联系合适的代理人并办理委托手续。
(三)庭审时原被告都要积极依法进行陈述和辩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配合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此条保障了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包括在看守所的被告的诉讼知情权,确保庭审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