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若需证人出庭,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确保符合程序要求。
(二)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只有认为有必要才会通知证人出庭,所以申请时要阐述合理理由。
(三)证人接到法院通知后,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应按时出庭。
(四)若证人因健康、交通、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经许可可通过书面证言等方式作证。
(五)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其证言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需提前和证人沟通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