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可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行政处理,该部门有行政执法权,能调查认定侵权行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还可调解赔偿数额,处理周期短。
(二)若要主张赔偿损失或获得终局法律救济,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判决有强制执行力,但流程复杂、耗时久。
(三)也能通过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实践中,可优先通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处理止损,同步或后续通过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