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继承朋友的遗产时,要在继承遗产的范畴内承担其
债务。依据法律规定,
继承人需以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度,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倘若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而继承人自愿进行偿还的话,就不在此限制范围内。要是继承人
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用承担清偿责任。不过,要是继承人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遗嘱,导致遗产灭失,就应当在遗产损失的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因此,在继承朋友的遗产时,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以及债务的状况,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继承以及要承担多少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