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父母给的安置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安置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来讲,婚后要是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安置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那就可以当作只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样的安置房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倘若父母明确表示这安置房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安置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得依据具体的出资情形、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去判断父母给的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12-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