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并非一定会让
债务一起偿还。通常情况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
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背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
要是这债务是一方婚前的
个人债务,并且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等方面,一般由
债务人自己承担,另一方不用偿还。
而对于婚后的
共同债务,双方得共同承担清偿的责任。不过在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担,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了,就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总之,不能轻易地觉得领证之后所有债务都得一起偿还,得依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具体情形来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