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 100 万公款后已退还,依旧可能构成
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指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私用,要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虽然已经退还了公款,但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产生。倘若挪用公款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即便之后退还了,也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要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退还之后依然有可能被判定为
犯罪,不过在
量刑的时候可以当作从轻的情节来考虑。
具体的判定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像挪用公款的用途、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情节等,由
司法机关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