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欠条即便过了二十年,也仍有
起诉的可能,不过可能会遭遇一些法律方面的风险。按照《
民法典》的要求,向人
民法院请求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要是法律另有规定,那就依照相关规定来。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再提供保护;要是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倘若欠条超过了二十年才去起诉,对方有可能以
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要是对方能够证实这一点,就有可能致使你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但要是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形,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或者延长。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得结合实际情况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