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并非口袋
犯罪。口袋犯罪一般指那些
构成要件不够清晰、容易被过度使用的
罪名。但过失致人死亡罪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也就是
行为人理应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致使他
人死亡,却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
对该罪的认定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案件实情,不可随意扩充其适用范畴。只有在满足上述构成要件的情形下,才可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总之,过失致人死亡罪具备其特定的法律规定与
适用范围,不能将其当作口袋犯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依照法律程序和标准来判定是否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