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借条并非由本人签署却遭遇
起诉,可从以下这些方面展开
诉讼行动。
其一,务必在答辩期限内
递交笔迹鉴定申请,请求对借条上的签名予以鉴定,以此来明确签名是否出自本人之手。
倘若经鉴定发现签名确实并非本人所签,便可凭借此依据主张该借条无效。
与此同时,要搜集相关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未曾签署该借条,像是事发之时的不在场证明以及与借款毫无关联的证据等。
在诉讼的进程当中,应当积极地配合法院的调查以及审理工作,提供真实且有效的证据。
要是法院判定借条无效,那么原告的诉求将无法获得支持,自己也就无需承担还款的责任。
简而言之,要借助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借条的真实性进行严谨的审查以及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