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他人
担保贷款,倘若妻子并不知晓此事,通常是不能直接进行
起诉的。
担保行为大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除非此担保行为被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该
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其二,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愿。
倘若只是丈夫一方擅自进行担保,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妻子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也不能直接起诉。
不过,要是妻子觉得该担保行为损害了自身的权益,就可以通过与丈夫协商等途径来解决,或者在后续可能会出现的
债务纠纷中,积极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自己并不知情等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