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婚后夫妻中的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一般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这财产是一方婚前的
个人财产,或者是因一方遭受
人身损害而获得的
赔偿或补偿,又或者是
遗嘱、
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亦或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类情况,那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妻子名下的钱是在婚后得到的,并且不存在上述那些特殊情况,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要是有确切的
证据能证明这钱是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因为特定原因归妻子个人所有,那它就不属于
共同财产。
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的证据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