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通常指的是
彩礼范畴里的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以及金坠子等物品。
一般来讲,
结婚满两年后
离婚,倘若符合下述情形,女方或许得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的五金:
1. 双方未曾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予且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倘若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形,离婚之时女方无需返还五金。
具体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得依据实际状况,结合双方的过错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来处理,若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