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定继承范畴里,儿子和女儿一般拥有同等的
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处于同一顺序的
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时,份额通常应是均等的。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承担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能够分得更多。
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出现分配不均等的情况。
所以通常情况下儿子女儿继承遗产是平等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