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同期间产生的
债务,通常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需双方共同承担。
倘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那就属于
共同债务。
离婚时,首先用
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通过协议来清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不过以下债务除外:一方的
婚前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但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总之,需依据具体的债务情况以及夫妻的财产状况来确定债务的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