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自行
购房,要是能确切证明购房款完全是女方个人出的资,并且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一般能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资产。
按照《
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
婚前财产、一方因遭受
人身损害而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等这类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女方
婚后买房的资金要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通过
继承、受赠等方式得到且明确指定归女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用于购房的话就可被认定为个人资产。
然而,要是购房款中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即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得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