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中的抽头金额,即赌场经营者每次从赌局中所抽取的费用。在认定时,需全面考量多方面的因素。通常以赌场在特定时间内实际抽取的总费用作为依据,像一个月内从各个赌局中累计抽取的金额。同时,要将赌局的规模、参与人数以及赌博的频率等情况纳入考量范围。倘若赌场经营时间较长、参与人数众多且赌博频繁,即便每次抽头金额相对较少,但累计起来也有可能达到认定
犯罪的标准。另外,还必须注重
证据的收集和证明,涵盖账本、
证人证言等,以确
保证据充分且认定准确。总之,抽头金额的认定需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作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