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规定主要有:适用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在 24 小时内把拘留原因和
羁押处所通知
被拘留人的
家属或所在单位;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逮捕的,应在拘留后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 1 至 4 日等。这些规定意在保障
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保障
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