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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以赌博为业如何认定

“以赌博为业”通常是指把赌博当作获取钱财的主要生活依靠或者重要的挥霍方式。在认定时要考虑以下这些方面:其一,赌博行为是经常性的,而不是偶尔才进行;其二,把赌博当作自己的职业或者主要的经济活动,以此来维持生活或者获取经济利益;其三,从主观上来说,要有以赌博来营利的故意,而不是单纯的娱乐行为。比如说,有个人长期参与各种赌博活动,甚至依靠赌博来维持生活,舍弃了正常的工作,把赌博所得用于日常的开销和消费,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如果只是偶尔参与一下赌博,或者赌博只是其娱乐活动中的一部分,通常是不构成这个罪的。
最新修订: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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