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超10年能否反悔,要分不同情况。
如果是赠与公证,按法律,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不过,有法定撤销情形,像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赠与人能行使法定撤销权。但法定撤销权有除斥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若超10年,又没持续不知撤销事由的特殊情况,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该撤销权了。
要是其他类型公证,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合同双方得按约定履行。一方反悔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像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若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反悔方很难单方面解除。
此外,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但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90日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超10年通常也无法基于这个理由撤销。所以,房子公证超10年想反悔比较难,建议签订合同和进行公证时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