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机关、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发现犯罪行为时,以发现时间作为案发时间。
(二)单位、个人报案或举报的,以报案、举报时间认定案发时间。
(三)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发现犯罪线索并开始调查,以调查开始时间为案发时间。
(四)行为人在单位未察觉时主动交代挪用行为,以其交代时间算案发时间。
(五)单位已发现异常进行内部调查,行为人在调查期间交代,以单位发现异常时间为案发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准确认定案发时间,有助于确定犯罪行为的持续状态和追诉时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