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工资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但这是有条件的。拒执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而且情节还比较严重。
要是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的裁判,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一笔款项,可被执行人却把自己的工资转移走,以此来逃避执行,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他就可能构成拒执罪。这里说的“情节严重”有好几种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把自己的财产藏起来、转走、故意弄坏,或者把财产无偿送给别人,又或者用特别低的价格把财产转让出去,导致法院的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
不过也不是只要转移工资就一定是拒执罪。如果不存在生效裁判需要执行的问题,只是单纯地转移工资,那就不构成拒执罪。所以,判断转移工资这个行为到底性质如何,还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看。不能一看到转移工资,就觉得肯定是拒执罪,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