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适用范围,先确定案件是否属于可和解的类型,排除严重暴力犯罪等不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
(二)真诚悔罪并争取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真心悔悟,可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行为,自行沟通或借助第三方调解来获得被害人谅解。
(三)拟定和解协议,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后,制定书面协议,详细写明双方权利义务、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四)提交协议审查,将和解协议书交给办案机关,由其审查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若审查通过,公安机关可建议从宽处理,检察院可建议从宽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法院也会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