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既遂,通常以
行为人开始实施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行为作为标志。
从司法实践角度而言,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能让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在实际层面被隐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且达到干扰
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就可认定为既遂。
比如,对
盗窃所得财物进行
窝藏,只要窝藏行为完成,致使司法机关难以发觉该财物与犯罪的关联等情形出现时,就构成既遂,并非要等到司法机关实际未能追缴到该财物才予以认定。
然而,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