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进行洗钱行为,不一定就属于
主犯。
在洗钱
犯罪范畴里,主犯通常是在
共同犯罪里起到主要作用的那些犯罪分子。
倘若介绍人在整个洗钱
犯罪活动过程中起到了诸如组织、策划、指挥等关键且主导性的作用,像是主动联络参与洗钱的各方、对洗钱流程进行安排等,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主犯。
然而,要是介绍人仅仅起到了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比如只是偶尔帮忙让双方相互认识,而对于洗钱的具体操作以及资金的流向等核心环节的参与程度并不高,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
从犯。
到底是否为主犯,需要综合考量在洗钱犯罪活动中的地位、所起作用以及参与的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由
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