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适用对象。在进行刑事拘留时,要准确判断对象是否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可认定为现行犯,有证据显示可能实施犯罪的则为重大嫌疑分子。
(二)确认紧急情形。仔细核查是否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像正在预备犯罪、被人指认犯罪、身边有犯罪证据等情况。
(三)依法执行程序。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