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是劳动者不存在一些特定情况,续订合同时就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单位提出来后还不改正;因为某些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
这意味着,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要满足两个条件才会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有续订合同的意愿,二是劳动者不存在上面说的那些用人单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跟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天开始,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里要提醒劳动者,得清楚自己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