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帮助他人转账且不存在
违法犯罪情形时,不会构成犯罪。
然而,倘若明知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此罪并非仅以获利多少来作为判定的唯一标准。
即便获利仅有 600 元,但若满足以下
构成要件,仍可能被定罪:主观上清楚他人在实施
网络犯罪;客观上实施了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等支付结算行为,并且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等多种情形。
若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阐明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