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赌场罪里,以下情形可能被视作情节轻微。
其一,从赌场规模方面来讲,倘若赌场开设的时间不长,就像仅仅运营了几天这样的短期情况;规模比较小,像是只有少量的赌具、较小的场地并且参与赌博的人数比较少等。
其二,获利方面较少,比如获利的数额与一般开设赌场案件中的获利金额相比要低很多。
其三,要是赌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没那么大,例如没有吸引到社会公众广泛地参与,也没有对当地的社会秩序、治安造成比较大的不良影响等。
另外,要是
犯罪人有
自首、
立功等法定的可以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有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还
赃款等酌情可以从轻的情节,那么也有可能在总体上被认定为情节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