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
殴打他人并非一定就构成
寻衅滋事罪。
从法律层面来讲,倘若结伙殴打他人是出于随意去挑衅、无端生事、寻求刺激这类
主观故意,从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像在公共场所无故结伙对他人实施殴打行为,致使
公共秩序遭到严重扰乱的情况就是如此。
然而,要是结伙殴打他人是因为特定的
矛盾纠纷,比如
债务纠纷、
邻里纠纷等,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通常就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可能会构成
故意伤害等其他
罪名。对于具体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起因、殴打发生的地点以及是否造成了特定的损害结果等诸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