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依据具体情形具体剖析。
于打斗期间,倘若一方实施的正常
防卫或对抗举动致使另一方意外滑倒致骨折,有可能构成
过失致人重伤(倘若骨折满足
重伤标准)。
所谓过失,即本应预见自身行为可能引发危害结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
然而,要是故意运用
暴力手段致使对方摔倒骨折,便不属于过失范畴,而很可能构成故意
伤害罪。
比如,在打斗过程中故意将对方绊倒或者用力推搡对方使其摔倒骨折,这属于
故意行为。
在进行判断时,应综合考量打斗的缘由、双方的行为方式以及当时的环境等诸多因素,以确定究竟是过失还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