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法人的私人欠款是不能
起诉公司的。
因为法人是拥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其私人
债务属于个人事务,和公司财产是相互分离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法人用公司名义为自己的私人债务作
担保,并且担保程序合法且有效,这种情况下,若法人无法清偿私人债务,
债权人就可以依据
担保合同起诉公司,让公司承担
担保责任。
另外,要是法人把私人债务和公司财务混为一谈,出现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依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要求公司对法人的私人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