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因犯洗钱罪而被
判刑的罪犯,其
减刑需满足特定条件。
按照《
刑法》的规定,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以及无期
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倘若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且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
立功表现,便可以获得减刑;若有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就应当予以减刑。
在减刑
起始时间方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应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应少于十三年。
然而,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监狱管理部门会对罪犯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象是否积极参与劳动,是否有阻止他人实施重大
犯罪活动等
立功情况,然后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减刑建议,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