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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先还其他债务可以吗

被执行人有多个债务时,通常会依据法定的清偿顺序来进行偿还。
要是没有特殊的法定清偿顺序规定,并且也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优先受偿的情况,被执行人自己决定先偿还某一债务,只要没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就是可以的。
然而,倘若这种偿还行为是恶意的,比如为了躲避对特定债权人的债务履行,通过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来偿债等方式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这种偿还行为就有可能被撤销。
其他债权人能够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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