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觉得警察有诽谤行为,首先得明晰诽谤的
构成要件,也就是故意编造并散播虚构的事实,足以降低他人的人格,毁坏他人的名誉。
要是在
执行公务期间出现类似状况,能够先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反映,要求对其行为展开调查。
倘若该行为不属于
职务行为,那就按照普通公民的诽谤那样去处理。
可以搜集相关的
证据,比如留存包含诽谤内容的书面资料、视听资料等。
要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就可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让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要是情节较为严重,构成了诽谤罪,就可以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