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微伤害所引发的
误工费用补偿期限的衡量,主要依据于
受害人为治疗所接受之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假如受害者由于受伤导
致伤残而持续影响工作,那么误工的天数便可计算到进行肢体
伤残判定之日前的那一整天。
至于误工费用的计算基准,若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通常以其确实受到影响的收入作为参考;当受害者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时,则需要根据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算;倘若受害者无法提供其在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证据,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此相似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最终的
赔偿期限及金额,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