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租赁协议的条款中,具体的
违约行为及其所应承担的
责任主体是依据具体的违约事件性质以及合约中的相关约定而决定的。
通常而言,若是
承租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准时缴付租金、未经许可擅自撤离租赁场所、对房屋本体及内部配套设滋造成损害等行为,那么其就需要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反之,若是出租方向对方承诺的租赁房屋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充分利用、未经协商擅自提高租金等情况,出租方也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针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承担者,并且这些约定并未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我们便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对于违约责任的判定,我们始终坚持着“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