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执行行为异议有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二是要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法院审查后,若理由成立,会裁定撤销或改正;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2)申请执行标的异议需满足三点,案外人的异议要针对执行标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且要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法院审查期间可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但不得处分。理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申请执行异议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同类型异议处理方式不同,案情有别解决方案也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